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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修订)

发布于:2018.06.22浏览:1173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备案适用于需要办理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白蚁防治单位。
二、办理条件
    1.白蚁防治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3.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4. 验收证明、项目合同资料一致;
    5. 药物质检证明合格;
    6. 施工方案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7. 包治年限符合要求;
    8. 所有申请资料公章完备。
三、所需材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采用全程网上办理,不需到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图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网上办理
办理网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online.gzcc.gov.cn/)
    审批部门: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四楼,联系电话: 83636835、83636676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10路、190路等在仓边路站下车,或乘102路、107路等在农讲所站下车
    地铁:乘坐地铁一号线至农讲所站从D出口出站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办理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十一、备注
    1.应发给证明文件: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办结后,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带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专用电子章和二维码的备案证明。
    2.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需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公章。
    3.现场施工记录表需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双方公章。
    4.使用药物质检证明是指白蚁防治单位抽取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药物,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的报告。
    5.项目合同中建筑面积如有更改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准。
十二、表格下载
    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见附件)(http://www.gzcc.gov.cn/Item/180071.aspx?page=1下载)
十三、到场次数
    0次
十四、常见问题解答
    1.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需提前多少时间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
    答: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详细施工信息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联系方式:传真:83636255;邮件:gzfasbyb@163.com)。
    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的地址以及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答: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3636835,83636676。
    3.如何查询合格的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信息?
    答:您可在浏览器输入下列网址:
http://www.gzcc.gov.cn/Category_417/Index.aspx,即可查询到合格的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信息。